原告怀玉山活性炭公司于2002年9月委托注册申请了国际顶级域名activatedcarbon-zh.com(活性炭科技。com)。2011年6-7月,原告发现网站不稳定直至无法打开。经询问,才获知该域名的服务管理权已经转移同创互联公司负责,后又被告知该该域名被以百业信息公司的名义转出,由新网互联公司管理。原告于是提起诉讼。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,袁田元素公司私自将原告域名的管理权转让给百业信息公司。而百业信息公司和同创互联公司又非法受让该域名管理权,擅自变更域名注册商和域名持有人,造成了原告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涉案域名使用不能,侵害了原告的域名,遂判令三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.
本新闻来自以下网站:
中国广播网(http://zh.cnr.cn/2100zhfw/gdxw/201304/t20130426_512457040.shtml)
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http://www.zhcourt.gov.cn/E_ReadNews.asp?NewsID=735
珠江晚报:http://www.zjwb.com.cn/text.php?ud_key=16664&ud_date=2013-04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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